朔州市負責的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第89項已整改完成,并通過核查驗收。按照《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》及《關于對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開展驗收銷號的通知》關于驗收銷號的要求,現將該項任務整改情況公示如下:
一、整改任務
一些地方主動擔當、破解難題的勇氣不足,對違法排矸、侵占土地行為熟視無睹,群眾反映強烈。大同、朔州等市煤矸石非法侵占土地問題突出,多達67個排矸場沒有取得土地許可手續。
二、整改措施
1.嚴肅查處違法行為。對42個違法壓占土地的排矸企業,依法依規嚴肅處理。煤炭企業煤矸石堆放造成土地損毀的,限時清理并恢復土地原貌。拒不完成土地復墾的,按照相關規定,依法立案查處。對責任主體不明確的,由屬地地方政府負責清理,采取相應措施實施生態治理恢復。
2.嚴格用地審批。分類處置,全面清理,對于占用耕地及基本農田的,嚴肅追究法律責任,堅決清理恢復;對于占用建設用地的,在符合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的條件下依法辦理用地手續,規范用地。對不符合條件的,一律取締,恢復原貌。
三、整改完成情況
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我市煤矸石侵占土地問題共涉及42家排矸企業21處排矸地點,占地面積3708.115畝。分別為:朔城區3處、山陰縣10處、懷仁市6處、右玉縣2處。朔城區1處已閉庫并覆土復綠,1處協議占用土地8.8畝,因企業關停實際占用1.45畝,并完成了治理,其余未占用;1處為麻家梁煤矸石排放場,2015年經朔城區發改委備案土地復墾項目,擬占地1518.14畝,同年5月區環保局批復了環境影響報告?,F已完成土地治理復墾453畝,其中390畝已驗收;其余部分已暫停排矸,待其完善相關手續后,方可繼續實施該項目。山陰縣7處已處罰到位并閉庫覆土,排矸企業已完成復綠;其余3處完善了煤矸石填溝造地相關手續。懷仁市6處全部辦理了相關手續,違規占地問題得到了整改。右玉縣兩處共占地350畝,已完善相關手續,并完成治理。對已完成整改任務的尾庫礦進行了驗收,并對已完成整改的問題有關情況進行了公示。
如果對該任務整改公示情況有異議,請在公示期間(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31日,共10天)向朔州市生態環境局反饋。
聯 系 人:張志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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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月22日